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节能管理的管理主体、管理对象、内容与要求、检查与监督。
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节能管理工作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Q/QZJT BZ 207.8-2014 车辆燃油控制管理规定
Q/QZJT BZ 208.11-2014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
3 管理主体
公司办公室
4 管理对象
公司全体工作人员
5 内容与要求
5.1 室内温度控制节能
5.1.1 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℃。
5.1.2 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℃。
5.1.3 除机房外,其他办公场所的空调非办公时间不得开启。
5.2 车辆节能标准
按照《车辆燃油控制管理制度》执行。
5.3 照明节能
5.3.1 优先使用绿色节能照明灯具。
5.3.2 走廊、通道、洗手间等照明要求较低的场所,安装自动控制开关。
5.3.3 非办公时间,除满足安全保卫照明外,其他照明设施不开启。
5.4 用电、用水及办公耗材节能
5.4.1 电脑、复印机、打印机、饮水机等耗能设备,下班后及时关闭。
5.4.2 随手关闭水龙头,减少水流排放。
5.4.3 办公用品定额配用,打印用纸双面使用,厉行节约。
5.4.4 采购耗能办公用品时,必须符合国家节能标准要求。
5.4.5 废旧办公用品及时回收再利用。
6 检查与监督
办公室负责检查与监督,并做好节能管理情况检查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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